中经联播讯(魏伯勤 通讯员 张春博 张亚玲)“非常感谢碾子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维护我的合法权益,帮我要回了工作期间受伤的医药费和赔偿金。”陈某激动地说道。近日,陈某向碾子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递交了仲裁申请书,要求用人单位向其支付工作期间受伤的医药费和赔偿金。
据了解,陈某系某石材加工厂员工,在工作中不慎受伤,要求某石材加工厂支付受伤期间的医药费和赔偿金。某石材加工厂称陈某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受伤,但导致他受伤的工作内容不是他的工作范畴,不同意支付医药费和赔偿金。陈某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无果,遂向碾子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。工作人员即时审核申请,第一时间联系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,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,计算工伤赔付金额,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,最终双方均愿意做出一定让步。于次日上午,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仲裁调解文书,仅历时24小时,圆满解决了上述案件。
近年来,碾子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宗旨,不断优化工作思路和服务方式,对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实行即时审核、及时介入、有效调解、加速结案。截至目前,碾子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100%,调解率达到82.4%,办案效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大幅提升,全力促进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。
供稿:中共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委宣传部